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

【如何自學作曲1】-找到你喜歡的,並具體描述



文/林明儀 (Ming Lin)

 自學作曲的第一步,我覺得不是去學樂理、學樂器,而是要找到你創作的動力。找出自己喜歡的、讓自己感動的人事物,不只是頭腦去想著它,最好還要能具體描述它。譬如:「我喜歡風,因為它給我輕柔的、藍色的、自由的、慵懶的、多變的、迅速的...」。


為何要具體描述?明明音樂是抽象的啊?因為在寫作曲時,你必須把你心中的感受化為音樂,而音樂最基本是由樂器的旋律、和聲、曲式所組成,如果你有具體描述,你在選擇樂器或創作旋律時就比較有個方向。例如我要寫風的音樂,因為要表達輕柔的感覺,我可能會選擇大片的弦樂或著是長笛;因為要自由迅速的,所以我可能會用16分音符。有了具體描述,你作曲就不會「虛無飄渺,毫無方向」。

所以,先不用太在乎自己有沒有學過音樂,先找出自己喜歡的人事物,景物也好、美食也罷。想想它為什麼令你著迷,並以文字或圖片建立具體的描述,一個個收集起來,建立自己的創作靈感倉庫。

是不是很簡單?快點試試看吧!感謝您的閱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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